文章出自:qy球友会国际贸易 2018-03-05 00:16:13 作者:海关总署
海关总署第 237 号令(关于公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》的令)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》已于 2018 年 1 月 29 日 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 2018 年 5 月 1 日起 施行。 2014 年 10 月 8 日 海关总署令第 225 号公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》同时废止。